王国维评论红楼梦中的美学思想,涨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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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楼梦》一文中,王国维指出:“人生的本质就是欲望、生活、苦痛的统一体。”首先,有欲望就是痛苦。人类的欲望永远不会被满足,人类始终难以逃脱那种不满足的状态,而不滿足则正是痛苦产生的原因,欲望的这种性质导致了人类始终处于痛苦当中。第二,即便是现有欲望都得以满足之后,人类则会陷入更深刻的痛苦之中难以自拔。王国维假设了一切人类欲望都能被满足的状态,并论证了在这一状态下人类依然是痛苦的;“即使吾人之欲悉偿,而更无所欲之对象,倦厌之情即起而乘之”,在人的所有欲望都得到满足的时候,就会对人世间的所有一切生出厌烦的感觉;人类此时缺少的是一种理想,缺少的是生活目标,没有目标的生活也依然是痛苦的,这种痛苦属于消极的痛苦,而且这种痛苦远远比有所欲求的痛苦更为深刻。第三,追求快乐的过程本身也会导致痛苦。在前面两点的基础上,王国维将人生过程归结为摇摆于痛苦和厌倦之间:“夫人生者,如钟表之摆,实往复于痛苦与厌倦之间也。”厌倦也是一种痛苦,也就是说,人们不能选择痛苦与否,而只能选择哪一种痛苦,选项只有两个,其一是一般的痛苦,其二是作为更深层次的被称为厌倦的痛苦。人类通过牺牲快乐所得的快乐,实际上并未增加人们的快乐。这一过程本身只是增加了人类的痛苦,即便使人暂时得到了快乐,但是在此之前和之后,都会觉得更加痛苦。在王国维看来,人生难免是悲剧,无论是圣贤还是普罗众生,概莫能外。如何能够化解悲剧使人们得以解脱,这就成为了人类面临的一个永恒难题。在此,王国维提出了自己理想的解决办法,这就是出世。《红楼梦》这部作品,就刚好揭示了这一原理。但是出世绝不等同于自杀,相反,自杀绝不是一种自我解脱。出世作为解脱之道,只是通过摒除欲望来得到救赎。“而《红楼梦》一书,实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,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。而解脱之道,存于出世,而不存于自杀。出世者,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。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,而求入于无生之域。当其终也,垣干虽存,固已形如槁木,而心如死灰矣。若生活之欲如故,但不满于现在之生活,而求主张之于异日,则死于此者,固不得不复生于彼,而苦海之流,又将与生活之欲而无穷。”可以说,王国维肯定的是宝玉的解脱方式,推崇的是审美的解脱。概观时,作者明确指出:“艺术之美全在于它能使人超然于利害之外,而忘物我之关系。”美的接受者面对艺术之美,要保持审美距离,持纯粹的审美观,重视作品的审美价值,而不应从世俗功利的动机出发。因此,他主张:“观物无方,因人而变”、“欲者不观,观者不欲”的态度观赏艺术美。又在第四章论及伦理价值,由审美的无功利潜在地转化为一种功利性。这与王国维主张的“无用之用”审美观相契合。王国维以伦理学价值为美学价值的重要支撑,以世俗之人伦忠孝为普通之道德,并视为人生之绝对道德。从普通道德来看宝玉出家,拒绝生产,实属不忠不孝,而王国维认为:“夫人之有生,既为鼻祖之误谬矣,则夫吾人之同胞,凡为此鼻祖之子孙者,苟有一入焉未入解脱之域,则鼻祖之罪终无时而赎,而一时之误谬反覆至数千万年而未有已也……知祖父之误谬,而不忍反覆之以重其罪,顾得谓之不孝哉?”若从智慧的角度看,却是对父祖辈未竟之事业—为始祖赎罪的一个完成。这是与世俗之孝不同的一种“孝”,属于“非常之道德”。王国维以其新的“悲剧观”对中国传统文学进行反思,发出了“彻头彻尾之悲剧”的呼声。针对中国自古以来“大团圆”结局的悲剧传统,作者指出其狭隘性,并给予批判:“吾国人之精神,世间的也,乐天的也,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,无往而不着此乐天之色彩。始于悲者终于欢,始于离者终于合,始于困者终于亨,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。”深刻揭露了传统审美心理缺乏正视现实的软弱性。王国维认为:“吾国之文学中,其具厌世解脱之精神者仅有《桃花扇》与《红楼梦》耳。《桃花扇》与其他的传奇故事相较,亦具有较为明显的悲情气质,但在悲剧意蕴的揭示上却远不如《红楼梦》格局更大、寓意更深远。虽同属“厌世解脱”之范畴,二者却也有层级之分。在创作题材上,偏向写社会动荡引致悲剧的《桃花扇》与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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