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红楼梦评论》一文写于年,当时王国维正沉迷于叔本华哲学,他在《红楼梦》这部小说中找到了共鸣,于是便进行了以西方哲学理论观照中国文学的可贵尝试。这一时期是王国维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转型期,即由哲学探讨转入文学研究的时期。
王国维
以《红楼梦评论》为契机,王国维转入对词曲的研究,此后《人间词话》、《宋元戏曲史》等著作相继面世。其卓然不俗的开拓性研究为中国文学研究开辟了一片新天地,为后学者树立了典范。
这篇文章共分五个部分,即:人生及美术之概观、红楼梦之精神、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、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和余论。其中所说的“美术”相当于当下通常所说的“文学艺术”。
在文中,作者借用叔本华的哲学观念并结合老庄哲学来解读《红楼梦》,其理论前提是这样的:
生活之本质何?“欲”而已矣。欲之为性无厌,而其原生于不足。不足之状态,“苦痛”是也。
人生者如钟表之摆,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。
吾人之知识与实践之二方面,无往而不与生活之欲相关系,即与苦痛相关系。
年排印本《静庵文集》目录
人生充满欲望,但欲望无法得到满足,因此注定要陷入痛苦。这样一来,只有美术能使人“超然于利害之外,而忘物与我之关系”,“欲者不观,观者不欲”。这是解脱苦痛的一剂良方。美术又有优美、壮美和眩惑之分。在王国维看来,真正能符合这种超然利害物我标准的中国文学作品只有《红楼梦》。
基于这一前提,结合作品的实际,王国维提出如下几个主要观点:
一、《红楼梦》的主旨在“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,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”。正所谓苦恼都是自找的,解铃还须系铃人,“《红楼梦》一书非徒提出此问题,又解决之者也”。
二、“书中真正之解脱,仅贾宝玉、惜春、紫鹃三人耳”,其中惜春、紫鹃的解脱是“存于观他人之苦痛”,而贾宝玉的解脱则是“存于觉自己之苦痛”,是“自然的”、“人类的”、“美术的”、“悲感的”、“壮美的”、“文学的”、“诗歌的”、“小说的”。因此,“《红楼梦》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、紫娟,而为贾宝玉者也”。
《教育世界》所刊《红楼梦评论》
三、《红楼梦》“与一切喜剧相反,彻头彻尾之悲剧也”,这种悲剧是属于那种“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”的悲剧,即“通常之道德、通常之人情、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”,因而属于“悲剧中之悲剧”。作品具有“厌世解脱之精神”,而且其解脱与“他律的”《桃花扇》不同,《红楼梦》的解脱为“自律的”。《红楼梦》的价值正在于其“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”。
四、《红楼梦》的美学价值也符合“伦理学上最高之理想”。
五、“索此书中之主人公之为谁”与“作者自写生平”的观点皆是错误的,因为“美术之所写者,非个人之性质,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”。
也正是为此,作者给予《红楼梦》很高的评价,称其为“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”、“绝大著作”。
这种肯定在现在看来也许不算什么,都可以说是老生常谈了,但在将小说视作稗官野史、饭后闲谈的当时,则是需要眼光和勇气的。用当下时髦的话来说,王国维将饱受主流社会排斥和歧视的小说作品称作“大著述”、“绝大著作”,实际上是开启了《红楼梦》在中国现代的经典化过程,意义重大。
《王国维全集》
另外王国维还提出,“若夫作者之姓名(遍考各书,未见曹雪芹何名)与作书之年月,其为读此书者所当知,似更比主人公之姓名为尤要”,“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,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”。
虽然本文意在探究《红楼梦》的思想内涵,但还是表示对作者、成书时间等问题的